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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

会计学习资料2572022-11-28

这篇是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会计知识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的财税实务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一张发票里包含的信息真不少,有购买方提供的信息,也有消费信息,无论哪一个小环节出状况,发票都不能正常使用。

  一、发票作废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为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若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以上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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