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

会计学习资料3902022-11-28

文章是关于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只为帮助您搞定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的财税实务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

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并没有规定必须于取得《通知单》当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相关阅读延伸:

红字发票开具错误当月是否可以作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是会计资料有关《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红字发票信息单必须当月使用吗」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