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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的领用日期?

会计学习资料1442022-12-06

本文是关于定额发票的领用日期?会计资料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定额发票的领用日期?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帮您解决定额发票的领用日期?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定额发票的领用日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的规定,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其中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

定额发票查询程序:

1.找到相应的国税或地税发票查询网站

2.输入相应的发票代码,号码及密码,点击查询

3.会出现相应的查询的发票,其下面会出现相应的查询结果说明,其中有发票开票时间.

定额发票期限

一、领取到定额发票后,纳税人须认真核对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是否与发票领购簿上打印的记录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发票的"发票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时必须依据发票号码从小到大按顺序开具.

三、在开具发票的同时,须在发票"存根联"最下方填写当天开具的日期,不允许任何涂改.

四、在购买发票的次月15日前带发票存根联到税务机关验旧已用发票,并填写发票验旧审验表,表上需加盖公章.(未刻制公章的纳税人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并按手印.)

五、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定额发票的领用日期?查询网站上面会有相应发票的发票开票时间,内容仅供参考,本文会计实操整理!

上述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定额发票的领用日期?》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定额发票的领用日期?」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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