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请车费会计分录怎么做(请付车费英语怎么说)

会计学习资料22023-03-20

今天给各位分享请车费会计分录怎么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请付车费英语怎么说进行解释,如果未能解决您的会计分录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

本文目录一览:

职工加班车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职工加班的车费可以根据职工所属部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贷:现金

公交车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般企业都是现金报销的,所以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也有的小企业设置交通费、汽车费用等)

贷:现金(现在用新会计准则科目库存现金的企业还很少)

有些企业比较简便,使用最新的银行业务功能,转账报销,即把报销款打到你的私人卡中(我们的开户行农行有这个业务),当然采用这种方式的公司还很少,现阶段看来操作也没多大优势,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注意事项:

1、会计分录中需要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很多会计在做账时没有清晰的思路,并没有完全严格按要求这么做。

2、做会计分录时,应将借贷方对应,如一借一贷、一借多贷、多借一贷,这些都是标准的分录方式。

3、如果是在实务工作中,当月发现立即改,跨月份才发现,不影响会计报表就可以在财务软件中反结账直接改正,如果影响就一定要调整分录,用红字做一遍原分录再做正确的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交通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可以按员工所属部门入账。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或差旅费)

 营业费用--交通费或差旅费)

贷:现金或其他应收款

也可以不分,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或差旅费

贷:现金或其他应收款

报销交通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员工报销的交通费一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对应的会计分录,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业务所对应的会计科目不同,比如管理部门出差发生的交通费,需要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交通费科目,而销售部门的则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如果是给员工补贴的交通费,则计入到福利费等。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交通费,

管理费用—福利费等,

贷:其他应付款,

应付职工薪酬等。

停车费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一、如果是管理部门使用的车:

借:管理费用-停车费

贷:库存现金

二、如果是销售部门使用的车:

借:销售费用-停车费

贷: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都属于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扩展资料

期间费用一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类。

1、销售费用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对工业企业而言,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

2、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包括的内容较多,以工业企业为例具体包括:公司经费,即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经费等。

3、财务费用

企业为进行资金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净支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间费用

报销车费的会计分录

差旅费会计分录,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报销差旅费会计分录

1、如果没有向公司借钱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

2、借出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人

贷:库存现金

3、报销时

①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

②有剩余现金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某人

4、补款时

借:管理费用 ——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某人

扩展资料

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差旅费

关于请车费会计分录怎么做和请付车费英语怎么说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会计分录技巧了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会计分录相关的文章,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