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

会计学习资料1382022-11-28

本篇是关于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只为帮助您搞定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的财税实务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所得税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

问:企业将现有部分自产产品展示在公司样品间,这些从仓库领出的产品是否应该算作销售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其资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若将样品无偿赠送他人,其资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中所涉及的"货物"包括自产、外购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根据所述,如果你公司仅仅将样品用于陈列展示,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缴纳增值税;撤换下来的样品用于无偿赠送给客户,则应按上述规定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交税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实务网的更新!

以上内容是会计资讯有关《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将自产产品用于样品陈列如何缴纳所得税」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