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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会计学习资料1592023-01-07

本篇是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您解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中华会计网校实务操作栏目编辑发现,很多初当财务的人员,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不是很清楚。现在小编总结一下各种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另外,当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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