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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会计学习资料4462023-01-07

本篇是有关其他应付款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其他应付款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其他应付款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解说:

  ⑴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企业(保险)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⑵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⑶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案例:

  [例1]甲公司出租给某企业机器设备一台,收到租用押金6000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6000    贷:其他应付款6000

  [例2]接上例,某企业租赁期结束退还该机器设备,甲公司退还押金,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上述便是会计实务关于《其他应付款》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其他应付款」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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