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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

会计学习资料4222023-01-05

这篇是关于备用金管理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备用金管理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备用金管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备用金管理

各预算单位领取的备用金应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单位所发生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使用现金外,其他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备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借支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金.

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经理.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用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预支.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知识关于《备用金管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备用金管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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