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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调价会计核算的运用?

会计学习资料2342023-01-05

这是一篇关于商品调价会计核算的运用?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商品调价会计核算的运用?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商品调价会计核算的运用?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商品调价会计核算的运用?

在商业批发企业里的调价有:

(1)国家订价商品的调价,指属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订价的商品调价。按有关规定,在统一调整供应、调拨价格时,一律按调价前一天实际库存数量和新的订价,调整企业库存商品帐面价值。其会计分录:

①价格调高时的商品增值部分:

借(增):库存商品

贷(增):国家流动资金

②价格调低时的商品减值部分:

借(减):国家流动资金

贷(减):库存商品

(2)国家订价以外的商品调价,指属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订价以外的商品价格调整以及由于实行浮动价、超产供应价和临时削价而使企业库存商品发生的新老价格差额,应随时销售随时处理,在企业经营损益中核算不作增减国家流动资金处理。其会计分录:

①商品销售时:

借(增):银行存款(新价格)

贷(增):商品销售收入(新价格)

②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增):商品销售成本(帐面原价)

贷(减):库存商品(帐面原价)

在商业零售企业中。商品调价的增减值由企业承担的,应调整“库存商品”和“进销差价”帐户,其会计分录:

①调价时的商品增值部分:

借(增):库存商品

贷(增):进销差价

②调价时的商品减值部分:

借(减):进销差价

贷(减):库存商品

如果调价商品同时调低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按规定批发价格调低部分由批发企业承担时,零售企业应将新批发价与原批发价减少的差额通过“应收货款”帐户核算;新售价与原售价的差额冲减“库存商品”帐户;新差价与原差价之间的差额冲减“进销差价”帐户。商品调价直接关系到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商品流通和国家财政收支等等,因此,必须在稳定物价的前提下,按照物价管理权限的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决定。

以上内容便是账务处理关于《商品调价会计核算的运用?》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商品调价会计核算的运用?」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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