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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系统技术维护费是首次可以抵税还是每年都可以抵税?

会计学习资料281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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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系统技术维护费是首次可以抵税还是每年都可以抵税?

答: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所以只要是2012年及以后的都可以抵减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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