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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

会计学习资料2922023-01-01

这是一篇关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的唯一合法凭证,是登记明细账的依据。事业单位原始凭证主要有:

  1.收款收据;

  2.借款凭证;

  3.预算拨款凭证;

  4.各种税票;

  5.材料出、入库单;

  6.固定资产出、入库单;

  7.开户银行转来的收、付款凭证;

  8.往来结算凭证;

  9.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等。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事业单位的记账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记账凭证编制方法:

  (1)事业单位应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归类整理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列齐全,经复核后凭以记账。制证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2)记账凭证一般根据每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当天发生的同类会计事项可以适当归并后编制。不同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合并编制一张记账凭证,也不得把几天的会计事项加在一起作一个记账凭证。

  (3)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主要的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应经主管会计人员签章。

  (4)记账凭证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记账凭证由指定人员复核,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章后据以记账。

  (5)记账凭证应按照会计事项发生的日期,顺序整理制证记账。按照制证的顺序,每月从第一号起编一个连续号。

上述内容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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