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宾馆销售月饼金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1602023-01-01

这是一篇关于宾馆销售月饼金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如何处理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宾馆销售月饼金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如何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宾馆销售月饼金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如何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题】

  宾馆销售月饼的销售额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解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和《增值税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以及《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宾馆销售月饼属于季节性不经常发生的应税行为,所以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可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上述内容是会计实操关于《宾馆销售月饼金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如何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宾馆销售月饼金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如何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