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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会计学习资料3692022-12-07

这篇文章是黑龙江海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会计知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黑龙江海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财税知识,有可能能帮您解决黑龙江海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第一条

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进入考场前,考生应当接受监考人员证件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考生名单上签字。

第二条

进入考场时,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其他物品应当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手机处于关闭状态)。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第三条

对号入座后,考生应当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第四条

考生进入考试系统时应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照片),核对无误后才可进入答题考试。

第五条

如出现考生信息有误、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的,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置。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第六条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第七条

每科目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交卷。退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第八条

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但考试时间连续计算。

第九条

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相互交流,不得协助他人答题,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考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考生应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监考人员。考试中如有违反考场纪律或有舞弊行为,监考人员应制止、教育、直至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十一条

考生答题结束,离开考场前,一定要确认按下交卷按钮,待监考员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如提交试卷出现问题,应马上与监考员和管理员联系解决。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第十三条

考生对试题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试题内容抄录或复制后带出考场。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是会计知识关于《黑龙江海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黑龙江海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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