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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会计学习资料1702022-12-06

这是一篇有关​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税务知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财税知识,可能能够帮您解决​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清算组的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四)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十五)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清算组首先要做的就是接管破产企业,其次是清理核算该企业的资产,再次是清偿债权人,等等,更为具体的内容,在本文中小编都有整理,大家快来认真学习了解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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