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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可否视同自产产品?

会计学习资料475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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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可视同自产产品。那举例说,我出口电饭煲的内胆,我外购线路板、电线(都电饭煲上用的)出口给买内胆的外商,是否可认为视同自产产品? 答:

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您单位出口的是电饭煲的内胆,而外购线路板、电线是与电饭煲配套的,电饭煲的内胆只是电饭煲的一部分。所以您单位外购线路板、电线出口给买内胆的外商,不能视同自产产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以上内容是税务知识关于《生产企业出口可否视同自产产品?》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生产企业出口可否视同自产产品?」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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