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专用收款收据做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会计学习资料2052022-12-05

这篇是关于​专用收款收据做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专用收款收据做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专用收款收据做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专用收款收据做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28号公告的规定: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哪些常用支出不需要发票

一、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像办公室修个锁、路边买点水果、食堂买个菜等,如果是从个人哪买的,一次(一个销售者一天算一次)不超过500元,按照国税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的规定,只需要取得一张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就可以.也就是只需收据完全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附件:只需收据,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二、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支出

好多企业逢年过节向职工发放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也不需要取得员工开具的发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福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附件:福利费、困难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三、支付差旅津贴

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

附件: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四、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支付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需要发票.员工获得此补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4〕089号明确,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附件: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五、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

好多企业经常遇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这项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取得发票.

注意: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

专用收款收据做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可能不是所有的专用收款收据都能够入账,或是入账时遇到了问题无法对它们进行处理的时候,财务要是不能够确定最终入账的分录,也可以通过本网介绍的内容,找专业会计老师一对一进行咨询.

上述便是会计实务关于《​专用收款收据做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专用收款收据做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其他会计朋友正在阅读

· 销售不动产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利润分配时会计分录怎么做

· 应交税金教育费及附加变为负数是否合理

· 招待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 遇到账实不符的情况要怎么处理

· 境外供应商退还或返还资金不作进项税转出

· 民办非企业单位代开增值税专票需要什么资料

· 资产负债率可以用平均数吗

· 城镇土地使用时的容积率如何计算

· 股权转让个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 小企业会计准则盘盈存货会计处理

· 利率是怎么换算的?

· 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怎么冲

· 办公用品发票需要附明细清单吗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