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兼职人员的个税及工资税前扣除的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4372022-11-27

文章是有关兼职人员的个税及工资税前扣除的处理会计实操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兼职人员的个税及工资税前扣除的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只为帮助您搞定兼职人员的个税及工资税前扣除的处理的财税实务问题。

兼职人员的个税及工资税前扣除的处理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以上是会计实务有关《兼职人员的个税及工资税前扣除的处理》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兼职人员的个税及工资税前扣除的处理」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