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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做(结转住房公积金分录)

会计学习资料42023-03-31

这篇会计分录的文章要给大家谈谈结转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做,以及结转住房公积金分录对应的会计知识点,希望对会计朋友学习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请问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单位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请问交公积金和结转时的分录是这样做吗

第一种是先计提,再汇缴,汇缴分录应该在计提的后面,第二种是先汇缴,后扣回,

交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个人代收部分)

贷:银行存款

结转个人代扣款:

借:应付工资-职工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代收部分)

结转公司负担的社保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收款-公积金

两者的区别是在应收款里结算还是在应付款里结算,看你是汇缴在前还是汇缴在后,不过一般是先扣公积金再汇缴。

公积金分录怎么做分录

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单位向有关机构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二、在计算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三、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拓展资料】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3、缴纳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2000年1月1日,财政部以财会字〔1999〕33号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1]  》。该《办法》分总则、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3章,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会字〔199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现印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

2000年1月1日

会计科目

编辑

科目表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住房公积金存款增值收益存款应收利息委托贷款逾期贷款国家债券

(二)负债类

7201住房公积金

8211应付利息

9214专项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10301贷款风险准备

11311增值收益

12321增值收益分配

(四)收支类

13401业务收入

14411业务支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核算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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