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会计学习资料4132022-11-28

本篇是关于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只为帮助您搞定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财税实务问题。

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关于固定资产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首先,纳税人要明白固定资产的概念。根据《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同时有两个确认条件: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建工程什么时候结转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上文也介绍了要确定两个条件才行,是哪两个条件呢?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满足这两个条件即可,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实务网的更新!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知识有关《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