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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社保怎么(社保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学习资料62023-01-29

今天给各位分享会计分录社保怎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社保费会计分录怎么做进行解释,如果未能解决您的会计分录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

本文目录一览:

支付社保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支付社保费会计分录的写法分为三种情况:缴纳社保时、计提时、发放工资时。

1、缴纳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3、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库存现金(实发数)。

会计分录的介绍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实现的,它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的重要环节。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

会计分录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社保费会计科目做账步骤如下:

工具:Win8 专业版、金蝶专业版。

1、计提社保费:根据工资明细表计提社保费,将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直接计入费用科目,公司代个人扣缴的社保费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做账方法如下。

2、缴纳社保费:实际缴纳社保费,将缴纳额中公司承担的部分冲销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公司代扣部分冲销其他应收款科目,做账方法如下。

3、结转损益:期末结账,将公司承担的社保费全部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即可,做账方法如下。

社保费

社会保险费,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职工和企业(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缴纳社会保险费会计分录

社保费用会计分录:

发放员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缴纳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等—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负担部分也可先计提再缴纳: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代扣社保怎么做会计分录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去处理。

公司代扣代缴社保的会计分录

1、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此为实际代扣社保部分)

2、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发放给个人的劳务费应该取得合法的发票入账。

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由于该个人提供的是独立劳务,因此应纳营业税及相应的附加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支付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即按劳务报酬的计税标准。而工资属于企业职工的薪金报酬,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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