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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维护的三个方面

会计学习资料4982023-01-08

文章是有关票据权利维护的三个方面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票据权利维护的三个方面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票据权利维护的三个方面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目前,票据业务虽有较大发展,但是票据活动中损害票据权利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法律对票据权利的维护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明确规定票据权利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持票人可以通过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来取得票据金额,还可以在发生被拒绝付款的情况下,通过向其前手,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及其保证人行使追索权,以得到票据金额的偿还。这种双重的票据权利,扩大了持票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增强了持票人实现其权利的可能性。

  二、规定了票据权利取得的条件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只有给付对价的善意持票人才能按照票据法享有票据权利,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

  三、规定了持票人丧失票据处理方法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补救措施有助于防止票款冒领,保护真正票据权利人的利益。编辑推荐>>什么是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

以上便是会计实操关于《票据权利维护的三个方面》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票据权利维护的三个方面」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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