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要求

会计学习资料1952023-01-07

这是一篇关于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要求税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要求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要求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时出具的其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或者账户有权签字人(以下统称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开户证明文件应当为原件。如开户证明文件为非中文的,应当翻译为对应的中文,并在翻译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或者账户有权签字人的签章。银行应当对翻译件与原件核对一致。

对于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时不能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可以出具公司章程规定的账户有权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同时出具公司章程。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账户名称、负责人的名称可为中文或者英文。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记载有中文名称的,应当采用中文;记载非中文或者非英文名称的,应当使用翻译后的中文。采用中文的,应当为简体中文全称;采用英文的,应当为英文大写字母全称。

以上便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要求》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要求」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