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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行政单位)

会计学习资料2072023-01-07

这篇是有关结余(行政单位)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结余(行政单位)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您解决结余(行政单位)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

  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有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

上述便是会计分录关于《结余(行政单位)》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结余(行政单位)」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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