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吗?

会计学习资料3062023-01-07

这篇文章是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吗?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您解决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吗?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及第十六条“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的规定,她停业后出售存货的行为,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时已经变为了临时销售货物。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而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对增值税起征点作了明确要求:“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元~2000元提高到2000元~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元~800元提高到1500元~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元~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元~200元。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元~800元提高到1000元~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而该个体商店经营户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幅度已经超出了150元~200元的标准。所以,应当于货物销售后向经营地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上述便是会计资讯关于《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