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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

会计学习资料304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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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应纳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或2%

城建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1.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统一为2%.城建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2.纳税人违反"二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二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补"二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4.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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