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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货品退(免)税规则?

会计学习资料414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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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货品退(免)税规则?

代理出口货品退(免)税的核算,根据退税税款归属准则,应在代理出口货品的托付方进行.1、托付方是出产企业的退(免)税规则:若托付方是出产企业(不管出产企业是否具有进出口运营权),其托付代理出口货品对比出产企业的自营出口货品,别离不同状况按"先征撤退"或"免、抵、退"方法核算退(免)税款.若托付方归于小规模纳税人,其托付代理出口的货品,一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2、托付方是有出口运营权的其他企业的退税规则:根据现行政策规则,托付方是有出口运营权的其他企业,如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等,代理出口货品的应退税款,应根据该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相关退税率核算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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