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应由哪一方开具发票?

会计学习资料3642023-01-06

本篇是有关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应由哪一方开具发票?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应由哪一方开具发票?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应由哪一方开具发票?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四条规定:“《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上述便是会计资料关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应由哪一方开具发票?》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应由哪一方开具发票?」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