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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影响实发工资?

会计学习资料340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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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影响实发工资?

专项扣除会影响实发工资.详细说明如下:

专项附加扣除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项扣款(包括责任扣款和法定扣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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