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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

会计学习资料294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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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一)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二)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副产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硫酸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18%)和硫磺.

(三)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四)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五)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六)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体范围按本通知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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