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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增值税可以跨项目抵扣吗?

会计学习资料162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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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增值税可以跨项目抵扣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老项目增值税实行简易计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可以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动产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后取得的不动产. 这里的取得,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这里的发生,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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