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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该怎么写分录?

会计学习资料205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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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该怎么写分录?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方作分录

(1)收到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租入方单位(租赁押金)

(2)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仓库租赁收入

应交度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租入方作分录

(1)支付押金

借:其他应收款-出专租方单位(租赁押金)

贷:银行存款

(2)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不是用货币抵偿的,而是要求企业在短期内以某种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来抵偿

相关税收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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