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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入账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合适?

会计学习资料216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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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入账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合适?

如果现实以前没入账的固定资产,则是这样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法规期限的限制。

上述便是税法实务关于《以前没入账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合适?》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以前没入账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合适?」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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