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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购进商品短缺?

会计学习资料244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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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购进商品短缺?

在商业会计中,购进商品短缺在未查明原因前,先在"待处理损失"帐户核算.经查明原因.属于自然损耗的.一般作为商品流通费处理;属于供货方少发的,应要求供货方补发商品或退回货款;属于责任事故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赔偿.其会计处理如下:

(1)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短缺时:

借(增):库存商品(实收数)

借(增):待处理损失(短缺数)

贷(减):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商品(应收数)

经查明,属于自然损耗时:

借(增):商品流通费

贷(减):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责任事故由有关单位或个人陪偿时:

借(增):其他应收款

贷(减):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供货方少发同意补发商品或退还货款时:

借(增):应收货款

贷(减):待处理损失

(2)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短缺时:

借(增):库存商品(实收数售价)

借(增):待处理损失(短缺数进价)

贷(增):进销差价(实收数进销差价)

贷(减):在途商品(应收数进价)

经查明,属于自然损耗时:

借(增):商品流通费

贷(减):待处理损失经查明,属于责任事故由有关单位或个人赔偿时:

借(增):其他应收款

贷(减):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供货单位少发,同意补发商品或退还货款时:

借(增):应收货款

贷(减):待处理损失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知识关于《如何核算购进商品短缺?》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如何核算购进商品短缺?」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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