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4582023-01-02

文章是有关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

答:对非本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奖励,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均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比如购入10万元电器,市场售价12万元。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发放时

借:销售费用 1204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400

或直接

借:销售费用

120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上述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