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新税法实施后,对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该如何计算利息,营业税如何缴纳,按何标准税前扣除?是否仍有注册资本50%的限制?

会计学习资料3322023-01-02

文章是关于新税法实施后,对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该如何计算利息,营业税如何缴纳,按何标准税前扣除?是否仍有注册资本50%的限制?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新税法实施后,对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该如何计算利息,营业税如何缴纳,按何标准税前扣除?是否仍有注册资本50%的限制?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新税法实施后,对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该如何计算利息,营业税如何缴纳,按何标准税前扣除?是否仍有注册资本50%的限制?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新税法实施后,对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该如何计算利息,营业税如何缴纳,按何标准税前扣除?是否仍有注册资本50%的限制?

(1)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十、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答:《营业税税目注释》法规,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会计学堂整理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以上内容便是税法实务关于《新税法实施后,对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该如何计算利息,营业税如何缴纳,按何标准税前扣除?是否仍有注册资本50%的限制?》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新税法实施后,对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该如何计算利息,营业税如何缴纳,按何标准税前扣除?是否仍有注册资本50%的限制?」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