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开红字发票必须要收回原发票并作废吗?

会计学习资料1942023-01-02

本篇是有关开红字发票必须要收回原发票并作废吗?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开红字发票必须要收回原发票并作废吗?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开红字发票必须要收回原发票并作废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开红字发票必须要收回原发票并作废吗?

开票有误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百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度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错开发票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时效要求

1.因开票有误知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买家需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道书面材料并且销售方需专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属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卖家需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并且销售方需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以上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开红字发票必须要收回原发票并作废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开红字发票必须要收回原发票并作废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