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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信息表能不能申请两次?

会计学习资料317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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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信息表能不能申请两次?

一张信息表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度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答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内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容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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