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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开办费?

会计学习资料4562023-01-01

文章是关于如何界定开办费?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如何界定开办费?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如何界定开办费?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如何界定开办费?

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关于筹建期,我们务必要注意以下几点:

批准筹建之日:实务上一般选用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

“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一般是指企业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收入)之日

温馨提示:

企业损益年度:筹办期不作为计算损益的年度。

举例来说,如果公司2011年至2012属于筹建期,2013年1月开始正式生产并取得收入但是未盈利,计算亏损可抵扣年限应该从2013年开始,而非从2011年开始起算。

会计处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6602管理费用”科目下: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5602管理费用”科目下: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股份公司2011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6月份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96万元

贷:银行存款  96万元

温馨提示:

新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基本一致,均是在费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处理是要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但企业会计制度如今的使用范围比新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窄得多,一般企业按会计准则处理即可,无需纠结。

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差异

1、当年仅为单纯的筹建期

选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准则,企业在财务报表上必然体现损益;而税务方面,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详看第四点,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企业申报时不能按照财务报表直接申报,而要财务报表上体现为“管理费用”等开办费进行调整:“账载金额”按财务报表数填列,“税收金额”全部调整为0。

2、企业已经进入单纯经营年度,但又涉及前期的摊销开办费

不论是一次性摊销或者是分期摊销,当年会计利润总额中都不反映税收上的摊销额,因此纳税申报时应按摊销的开办费调减应税所得,直至税收上将可扣除的开办费全部摊销完毕为止。金额按税法规定的不得低于3年计算得出。

3、企业当年既有筹建期,又有经营期的情况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划分为筹建和经营的两个时间段,此时只要前述情况处理即可。如果存在摊销,时间按经营期间的时间计算,然后进行调整。

费用扣除标准

上述内容是会计实务关于《如何界定开办费?》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如何界定开办费?」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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