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红冲发票后金额少于重开发票的分录如何写?

会计学习资料2742023-01-01

这是一篇有关红冲发票后金额少于重开发票的分录如何写?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红冲发票后金额少于重开发票的分录如何写?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红冲发票后金额少于重开发票的分录如何写?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红冲发票后金额少于重开发票的分录如何写?

答: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红冲发票后金额少于重开发票的情况,其会计分录如下:

红冲-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应交税费-销项-11.7

重新开具的发票: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销项 1.7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资讯关于《红冲发票后金额少于重开发票的分录如何写?》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红冲发票后金额少于重开发票的分录如何写?」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