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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否计入成本

会计学习资料2022023-01-01

这篇是有关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否计入成本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否计入成本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否计入成本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题】

  我是房地产企业,我单位交的土地使用费是计入成本还是计入期间费用?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包括:(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你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费应计入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

上述是税法实务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否计入成本》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否计入成本」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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