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

会计学习资料4442022-12-30

这是一篇关于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别有两点:

1、 委托收款适用范围广泛很多,无论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且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各种款项结算都可采用。而托收承付如前所述只适用于异地企业之间有协议的商品交易,且有金额起点,为10万。

2、 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

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为:

1、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的,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用制工业企业。

2、结算款项必须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和赊销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同城和异地都可使用,既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各种款项的结算,也适用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

以上内容是会计资讯关于《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