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票据的追索和再追索的情况有哪些?

会计学习资料4232022-12-30

本篇是关于票据的追索和再追索的情况有哪些?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票据的追索和再追索的情况有哪些?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票据的追索和再追索的情况有哪些?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票据的追索和再追索的情况有哪些?

票据到期后,票据债务人有拒绝承兑票据;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等情形,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上述便是税法实务关于《票据的追索和再追索的情况有哪些?》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票据的追索和再追索的情况有哪些?」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