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应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2112022-12-29

本文是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应如何处理?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应如何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应如何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以上内容是会计资料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应如何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应如何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