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注意事项有哪些?

会计学习资料2302022-12-29

这篇是关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注意事项有哪些?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注意事项有哪些?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告2019年第45号 中的内容"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上门认证和远程认证的认证期是以自然月为划分,纳税人拟在本月抵扣,必须在月内完成认证 ;

勾选认证目前的认证期是当月征收期结束到次月纳税人实际申报前两天,最晚为申报期结束前两天;

增值税红字发票无需认证 ;

勾选认证不成功,用远程认证,再用上门认证 ;

采用勾选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原有申报抵扣不变,一窗式比对不变、填报纳税申报表方法不变.

上述是税务知识关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注意事项有哪些?」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