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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赔款是否开具发票?

会计学习资料321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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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赔款是否开具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上述企业销售货物,并向购货方收取的赔偿金属于价外费用,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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