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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食堂的支出可否抵扣增值税?

会计学习资料387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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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食堂的支出可否抵扣增值税?

不行.购入的食堂工具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文的规定,贵公司购入的食堂工具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增值税如何抵扣

我国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便是税务知识关于《用于食堂的支出可否抵扣增值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用于食堂的支出可否抵扣增值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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