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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免税吗

会计学习资料444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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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免税吗

非盈利企业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的财税[2009]122号文,即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二、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涉及哪些税

(一)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属于社会服务机构。增值税就是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取得服务性收入进行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纳税周期:每月或每季度报税截止日期前进行申报缴款。

特别提示:月销售额10 万元以下的,不用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社会组织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费、损失和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除此之外还有不得扣除的部分,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等损失。

3. 收入是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的总额。社会组织常见的收入包括提供服务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4. 不征税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纳税周期: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是按季度进行申报。

(三)城建教育附加税

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只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社会组织最常见的就是发生增值税,即城建教育附加税的产生必定伴随增值税的产生而产生。

纳税周期:每月或每季度进行申报,前提是产生了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最新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 元(起征点)-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详细内容可参考2018 年12 月22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纳税周期:每月纳税截止日期前进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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