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纳税人少缴税款超五年还需缴纳税款吗

会计学习资料4462022-12-07

本文是关于纳税人少缴税款超五年还需缴纳税款吗会计考试资料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纳税人少缴税款超五年还需缴纳税款吗财税知识,也许能帮您解决纳税人少缴税款超五年还需缴纳税款吗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纳税人少缴税款超五年还需缴纳税款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13年第5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法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八十一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

第八十二条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导致计算错误等失误,从而少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税款追征期为3年,数额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为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13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款的义务。纳税人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追征,直至收缴入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没有追征期的限制。

税收征管法第52条有关追征期限的规定,是指因税务机关或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的,超过此期限不再追征。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税务机关不受该条追征期规定的限制,应当依法无限期追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根据以上规定, 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无限期追征。

纳税人少缴税款超五年还需缴纳税款吗?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无限期追征。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尽在会计实操,想提高自己专业技能的朋友可以继续前往官网咨询了解。

上述内容是账务处理关于《纳税人少缴税款超五年还需缴纳税款吗》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纳税人少缴税款超五年还需缴纳税款吗」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其他综合收益含义及核算内容

· 对公账户转私人账户跨行需要多久的时间呢

· 存货盘盈应该如何处理账务

· 票据背书方法有哪些

· 合同取消印花税还需要申报吗

· 长期借款利息是否可以计入制造费用

· 审计和会计有什么区别?

· 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科目的区别

· 车辆购置税是怎么计算的

· 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分录要怎么做

· 汇款和转账的区别是什么

· 个人股权转让账务处理怎么做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