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1422022-12-07

本文是关于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会计资料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帮您解决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讲应该有两种,一种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种是用于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个税手续费返还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并非硬性要求,也并非要奖励全部相关办税人员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好了,关于上述“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的问题,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关于个人所得税,及时缴纳,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太懂的,欢迎大家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实操的小编哦!

以上内容是会计知识关于《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当月没认证的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

· 季节性临时工人工资和装卸费怎么做账

· 建筑企业只有人工费转结成本吗

· 增值税减免附加税减免吗

· 专票认证期限360天是什么时候执行的

·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其他收益属于利润表里的内容吗

· 什么是合同的增量成本

· 应付未付工资怎么做账务处理

· 为什么计入资本公积不直接计入注册资本

· 背书不连续之后贴现的费用如何账务处理

· 高新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支出入如何记帐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