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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所得税税金的分录

会计学习资料4742022-12-07

本文是关于上缴所得税税金的分录会计学习资料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上缴所得税税金的分录财税知识,可能能够帮您解决上缴所得税税金的分录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上缴所得税税金的分录

企业在汇算清缴时,计算的实际全年应纳税额多于全年已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其少交的部分,应于下一年度缴纳时补缴。

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缴的部分,可在下一年度抵缴。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3)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方式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好了,关于上述“上缴所得税税金的分录”的问题,不知道大家了解的怎么样了呢?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百分之二十五,小微企业为百分之二十。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实操的小编哦!

以上是账务处理关于《上缴所得税税金的分录》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上缴所得税税金的分录」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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